关于随县城镇拟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公示
随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随县城镇拟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公示
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所在社区受理公示,由镇(场)政府初审,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下列家庭基本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限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到当地社区或政府及县房产局联系。监督电话:随县房产管理局3339763
随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20日
2018年下半年拟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共7户)
环潭镇(4户)
叶艳林 肖啟桂 李桂云 张丽艳
唐县镇(1户)
凡 称
万和镇(1户)
胡海军
洪山镇(1户)
刘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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