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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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4-01
信息来源
随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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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关于促进随县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2年3月17日,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随县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是推进随县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随政发[2020]20号),充分发挥我县产业优势,通过3-5年的努力,把随县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香菇科技研发中心、精深加工中心、产业交易中心、文化博览中心和国家级香菇品牌示范基地,建设鄂北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全省特色增长极,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为“大力提升香菇菌种研发能力”。从菌种研发、推广等方面给予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二)第二条为“大力提升规模化设施化种植水平”。从设施化种植的基地建设、配套改造等方面进行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电公司负责实施。

(三)第三条为“大力培育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对研发、制造香菇专用机械设备进行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四)第四条为“大力提升产业研发实力”。深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实施。

(五)第五条为“大力打造’随州香菇’金字招牌”。从品牌打造、质量提升等方面进行奖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六)第六条为"大力拓展出口市场”。从出口、电子商务、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外贸综合体等方面进行奖补,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实施。

(七)第七条为“大力开拓国内市场”。从香菇企业进商超、开展线上营销等方面进行奖补,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实施。

(八)第八条为“大力培育产业主体”。从香菇企业上市、招引香菇企业落地等方面进行奖补,由县金融办、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三、奖补执行及资金来源

1、其他政策与本措施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2、本《措施》中各项奖补资金由相关实施部门统筹。

三、关键词诠释:

1.一级种:一级种(南方常称为母种,北方称为原种)是指用于繁殖培养食用菌的出发菌株。

2.二级种:二级种(南方常称为原种,北方称为母种)是由一级种扩大培养而成的菌种。

3.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4.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国际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是指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生长激素、化学添加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

5.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6.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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