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书记、主任 李代保
副主任 沈三平(兼任电大校长)秦长琴
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是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随县县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随县编发【2009】4号)批复设立的县教育局直属二级单位,核定编制7人,现在编在岗人员6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随县电大分校是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随县炎帝小学等机构的批复(随县编发【2015】8号)同意在“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加挂“随州广播电视大学随县分校”牌子,人员编制内部调剂。
(1)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及全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核;
(2)按《教师法》和教师任职资格的要求,负责全县(市、区)教师学历达标教育和学历提高教育;
(3)组织、研究、管理并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审验、验印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5)负责选派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市培”项目,负责派送市(州)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者参训,负责对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培训者进行培训培养;
(6)选派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岗位培训和岗位提高培训,实施教育系统其他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7)负责新任教师培训,承担中小学教师“新课程、新理念、新教材、新教法、新手段”岗位培训和各种教师应急培训;
(8)为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提供教育政策宣传、咨询、指导,落实各级培训基地建设;
(9)管理好教师培训经费,督促学校落实教师培训投入比例,保障教师享受工资待遇并按政策报销培训费用;
(10)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管理,完成教育局及其他上级布置的有关教师培训的其他工作。
按《教师法》和教师任职资格的要求,负责全县教师学历达标教育和学历提高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及证书发放、审验、验印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负责对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培训者进行培训培养;负责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岗位提高培训;负责新任教师培训,承担中小学教师“新课程、新理念、新教材、新教法、新手段”岗位培训和各种教师应急培训;为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提供教育政策宣传、咨询、指导,落实各级培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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