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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 个人申报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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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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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4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我县拟推荐以下个人申报省环境保护政府奖。

付本发   随县高城镇七里塔村村民

加玉杰   随州市岳雄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异议的,将一律不予受理。

电 话:0722-3339208

电子邮箱:727174699@qq.com

邮 编:441315

通讯地址:随县民主路与民生大道交叉口东北100米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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