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依据《关于印发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城管系统双随机监管职责,特制定2024年度随县城市管理领域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限及对象
为了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的指示精神和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价要求,本年度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抽查对象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我局签订外包服务合同或协议的市场主体。
二、抽查比例及方式
1.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抽查对象覆盖比例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50%,抽查方式为现场实地核查。
2.根据《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抽查范围,结合随县城管系统监管工作实际和随县城管系统抽查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24年度随县城管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表》,确保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
3.要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根据抽查事项的重要性和具体情况确定抽查比例。抽查工作应立足提升全县城市管理监管能力、服务水平和处理问题的有效性,而不应追求过高的抽查比例。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统筹协调。为了确保监管工作履职到位,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和二级单位要加强沟通,合理安排各项抽查事项的检查时间,尽量保持抽查任务时间分布的均衡性,防止出现8月底前“扎堆式”的突击检查。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已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二)实行动态调整。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结果公示。抽查工作计划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相关业务股室和二级单位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到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攻坚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被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本辖区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度随县城市管理领域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6月12日
2024年度随县城市管理领域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 ||||||||
责任单位 | 抽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完成时间 | 抽查执行单位 |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活垃圾处理检查 | 对已建成运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督检查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100% | 10月底前 |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服务中心 |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渣土漏撒检查 | 对随意抛撒、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的检查 | 渣土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100% | 10月底前 |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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