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需要的申报资料有: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4、企业工会章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相关环卫机械、设备、车辆清单、照片及其所有权证明,作业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和相关证明。
6、企业法人资历和资格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8、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的证明材料。
9、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的有关证件。
10、提供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的证明。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