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自查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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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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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推动“转作风、保安全、促发展”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现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召开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并成立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财政局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点工作,对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二、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隐患

强化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加大机关防范措施,做到安生生产防范于未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专班,对单位食堂、消防控制室、消防器材和配电室等水、电、气相关设施设备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单位内所有电源电线、大功率用电设备、消防设施和食堂各类设备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及更换维修,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可能存在的老化、多余、悬挂等安全隐患电线进行更换和拆除。对消防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排患务尽、不留死角。经排查,县财政局不存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隐患。

(2)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认真落实安全值班报告制度,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每天做好对局机关公共场所消毒和外来人员扫码登记,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确保政令畅通。做好人员防护,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核酸检测。

三、履行财政职能,做好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严格保障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将县级安全生产资金列入预算。全年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了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经费,建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安排专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及时排查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加大资金监管,按照“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要求,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加大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LED宣传屏、“随县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对安全生产标语宣传栏进行季度性更换,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邀请消防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随县财政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多层面、多角度宣传防火、灭火、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多措并举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随县财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县财政局排查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能力,构筑县财政局消防安全“防火墙”。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财政局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财政责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防范始于未然”这根弦,为随县安全生产贡献财政力量。

随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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