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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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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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24年12月修订印发了《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24〕437号),省财政厅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鄂财行规〔202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必要性

一是《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24〕437号)明确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应抓紧制定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二是省财政厅于2015年制定印发的《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规〔2015〕1号)的相关规定与中央现行政策不相符且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五章30条,包括总则、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的确定、会议定点场所的变动调整、管理与监督、附则。

总则主要明确《实施细则》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原则性要求。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的确定主要明确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确定相关内容。会议定点场所的变动调整主要明确会议定点场所的变动调整相关内容。管理与监督主要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职能职责、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取消等相关内容。附则主要明确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实施细则》执行、《实施细则》有效期等相关内容。

三、需要说明事项

对比《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规〔2015〕1号),《实施细则》主要作了以下修订:

一是明确了政府部门职责。《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职能职责,便于明确边界、加强管理。

二是新增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按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24〕437号)规定,相应增加了开放式框架协议形式,便于会议定点场所采购效能和市场公平竞争水平提升。

三是调整具体采购内容。对会议室分类等采购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并新增线上会议服务费用采购内容,与中央会议定点管理制度和省级会议费管理规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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