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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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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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金倩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关于将我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地方配套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问题

《湖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鄂财教发[2020]120号)指出,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分担60%,地方财政分担40%部分由省与市县按照隶属关系分级负担。

近几年来,我局根据县文旅局预算申报和资金分配方案,每年拨付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95万元;2020年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中安排202.5万元给县文化馆用于总分制建设,安排198.2万元给县图书馆用于总分制及数字化建设、安排118万元给各文化站用于支持场馆建设;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正待分配,亦有安排部分资金给县文化馆、图书馆及各文化站。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县文旅局进一步争取相关资金。

二、关于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社会捐赠的建议

县文旅局已准备完善政策,积极探索畅通社会赞助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吸收社会资金、企业赞助和社会资本投入,对“三馆一站”依法赞助或捐赠,为公共文化资源和社会资金找到更好的切入点。

三、关于加强免费开发经费的监管,建立绩效考核及社会评价机制的建议

我们将会同县文旅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更好的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探索建立社会评价体系,让文化服务发挥的效益最大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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