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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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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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

今年,我局收到县政府督查室批办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6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8件,会办8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随县政办函〔2022〕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年建议、提案进行整理归档。主办的1件人大建议中,C类答复1件;7件人大建议和8件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已函告至主办单位,并提交至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县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的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评议。

一、加强领导,压实办理责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充分体现了代表和委员们对我们财政事业发展的关注,也凸显出财政工作在贯彻落实“五个随县”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局党组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认真倾听代表和委员们对财政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能力提升工程常抓不懈。

收到县政府督查室批办的建议提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党组会,研究办理方案和措施,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迅速分解任务并送达各相关业务股室。对每一项建议提案都明确了责任,落实了具体责任股室(单位),形成领导把关、股室承办、办公室督办、人教股考核的办理格局,确保办理工作层层有责任,件件有落实。

二、健全机制,狠抓办理质量

近年来,我局围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办理机制,并根据每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进行及时调整,保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实行领导责任制。我局召开了党组会,确定局长胡超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首责、总责。交办的每件建议提案都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整个办理进度、抓落实的具体情况,进行协调督办。每件建议提案所属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既是建议提案的经办人,又是建议提案的直接责任人,确保见面沟通、答复稿形成、答复意见送达上门等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位,保证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打折扣。

(二)实行股室协作制。一是办公室与股室之间。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将任务分解并下达至各承办股室,承办股室在20个工作日内与代表、委员们见面会商,充分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拟定初稿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交办公室制发正式文件,正式文件由承办股室送达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二是股室与股室之间。承办股室对建议提案中涉及多股室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与其他业务股室进行沟通衔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建议提案回复具体、全面、科学。三是股室与相关单位之间。承办股室要加强与其他建议提案办理单位的联系,办理主办件要充分听取会办单位的意见,确保回复意见全面细致。办理会办件要将会办意见及时送达主办单位,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建议提案联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实行质量考核制。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由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人教股负责监督考核。各承办股室建议提案办理的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绩效管理目标考核之中,对建议提案办理不力、督办不严的股室将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通过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落实,注重解决问题

2022年的建议提案所提问题主要集中在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围绕“服务经济、保障民生”这个大原则,创新思路,着力推动,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严海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改人员’‘以钱养事’经费的议案”。按照省“以钱养事”新机制管理规定,随县“以钱养事”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于年初分配下达镇(场),专项用于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养老保险和物化投入等。2019年以来,在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连续两年调整增加了全县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经费,达到或略高于大多数县(市)农村公益性服务保障水平,但与保障水平高的县(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鉴于随县地方财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县财政局将积极向县政府、省财政厅汇报,争取上级“以钱养事”转移支付资金,并根据县级财力增长情况统筹安排“以钱养事”经费,确保全县“以钱养事”新机制正常运转。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与严委员进行了面谈,对答复内容进行了解释,严委员表示理解,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解决了一些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和问题,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承办任务。但由于县级财力有限、受制约因素较多,个别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切实提升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既“重答复”也“重落实”,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二、积极展开“回头看”。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定期督办,确保进度;对由于政策因素、客观条件限制,目前尚不能落实的,及时向委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条件具备后积极组织落实。

三、努力探索创新。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手段、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等措施,探索完善新形势下高质高效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今后,县财政局将围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经济助推器”“民生保障网”的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为推动“强县工程”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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