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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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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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届人大次会议第2号建议提出的有关关于农田小改大实现农田机械化问题的建议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在高标准农田编制规划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随县科学合理地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整村推进建设,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以及农田的抗旱排涝能力,为实施“藏粮于地”奠定坚实基础。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鼓励项目区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带动当地就业,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完成后,建立了工程管护制度,办理了工程移交,一是与各项目所在村村委会签订了《工程移交使用和管护协议》,根据“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各项目村是项目工程的管护主体,保证农田工程项目能够受到有效的管理与维护,发挥长期效益。二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移交到乡镇后,定期到项目区实地查看工程设施的完好程度,督促乡镇落实管护责任。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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