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提出的有关“关于农田小改大实现农田机械化问题的建议”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在高标准农田编制规划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随县科学合理地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整村推进建设,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以及农田的抗旱排涝能力,为实施“藏粮于地”奠定坚实基础。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鼓励项目区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带动当地就业,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完成后,建立了工程管护制度,办理了工程移交,一是与各项目所在村村委会签订了《工程移交使用和管护协议》,根据“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各项目村是项目工程的管护主体,保证农田工程项目能够受到有效的管理与维护,发挥长期效益。二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移交到乡镇后,定期到项目区实地查看工程设施的完好程度,督促乡镇落实管护责任。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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