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8月底,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99亿元,占年初预计数13.8亿元(含长岗镇0.2亿元)的57.9%;同比增长5.2%,增收3951万元。其中:
税务部门完成5.81亿元,占年初计划10.65亿元的56.4%,同比下降14.5%。其中,矿业权出让收益完成1.2亿元,占年初计划2.5亿元的48.1%,同比下降28.7%。
财政部门完成2.18亿元,占年初计划3.15亿元的69.2%,同比增长173.1%。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为1.2亿元,占年初任务1.5亿元的80%。
(二)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4.31亿元,占年初计划7.95亿元的54.2%,同比下降12.6%。
非税收入完成3.68亿元,占年初计划5.85亿元的62.9%,同比增长38.1%。
二、财税收入分析
(一)税收收入未达预期。一是全县农产品出口下行,出口额大幅下滑,“免抵调”指标收缩,2023年8月免抵调地方级税收0.5亿元,本年同期仅为0.05亿元,同比下降90%;二是2024年无大规模耕地占用税入库,耕地占用税为0.78亿元,同比下降29.1%;三是2023年上半年随县缓税到期入库全口径税收0.55亿元,折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0.28亿元,本年无此项收入。四是随县石材行业复工复产不理想。
(二)矿业权出让收益持续减收。根据年初预算,计划今年明阳塘矿区能够完成出让,全口径出让收益1.4亿元,地方级0.5亿元,根据和国土部门沟通,明阳塘本年度出让基本无望。矿业权出让收益同期相比减少0.5亿元。
(三)财政收入结构不优。1-8月,财政部门完成收入2.18亿元,同比增长173.1%。其中,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达1.2亿元,占比高达55%,映出财政对国有资产处置依赖较大,财源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增收因素:
(一)七税种合计增收2303.96万元。元至8月,随县15大税种中有7个税种实现增收,合计增收2303.96万元。其中:契税增收718.89万元、个人所得税增收557.83万元、资源税增收440.3万元。
(二)建筑业增收1892.2万元。元至8月,随县建筑业入库税费收入5881.45万元,同比增长47.4%,增收1892.2万元。其中:神农路桥增收514.34万元、德康威胜随县分公司增收393.92万元、楚峰水电随县分公司增收272.03万元。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7921.07万元。元至8月,随县入库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亿元,同比增长20.3%,增收7921.07万元。
减收因素: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减收9654.89万元。元至8月,随县农副食品加工业入库税费收入2624.14万元,同比下降78.6%,减收9654.89万元。其中:裕国菇业减收5965.14万元、肽源实业减收780.91万元、农昌食品减收602.55万元。
(二)耕地占用税减收3181.12万元。元至8月,随县入库耕地占用税7794.45万元,同比下降29%,减收3181.12万元。
(三)电力生产业减收1918.1万元。元至8月,随县电力生产业入库税费收入1.71亿元,同比下降10.1%,减收1918.1万元。其中:界山风电减收921.4万元、华润(天河口)减收844万元、华润投资公司减收492.2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做好县域财源建设。继续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落实工作,全力保障外贸出口奖励、上级技改补贴等奖补资金按时拨付,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府采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等财政政策工具作用,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不断夯实财源基础。紧盯石材、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实时跟进矿山开采权、出口企业免抵调税收等政策执行情况,清收历年临时占地拖欠的耕地占用税,促进财政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
(二)持续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从严执行年度非税收入征缴计划,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优势,做实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覆盖,定期分析非税收入增减变化情况,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推动明阳塘石材矿权出让,全力督促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足额及时入库”。
(三)全面清理盘活国有“三资”。抢抓大财政体系建设机遇,全面编制“一账一表”,切实摸清各级各类“三资”底数,全力以赴发掘有效资产。联合县建发集团等国有企业综合运用调剂使用、市场化处置、出租、特许经营权拍卖、融资等形式,有力有序盘活闲置资源资产,提高国有“三资”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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