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2-61821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随县财政局
发文字号
〔2022〕1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1-23
编辑
审核
随县管理员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场)人民政府,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的会计处理,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3339575 3339591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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