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风景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各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