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收费部门: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随发改价格〔2022〕5号)、《市发改委关于第六次动态调整<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标准清单>的通知》(随发改价格〔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随县实际,现对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进行第九次动态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清单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
附件:随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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