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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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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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想要备案项目,有什么流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列入核准目录,随县范围内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立项。

项目业主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办理或者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进入“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特色专区,登录后进入“我的空间”点击 “申请新项目”跳转到“项目申报页”填写相关项目资料,上传附件信息(营业执照),确定提交后由县发改局窗口人员受理后按照流程处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项目立项有哪些具体分类?

审批类:依据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各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利用政府专项资金或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均需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流程逐步进行审批办理。在不新增土地的前提下,可直接批复初步设计(待可行性研究报告);列入国家、省(省直部门)专项规划的,可不需批复项目建议书,直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

核准类: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核准目录,对企业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目录内的需要进行核准。因随县未列入扩权县(市、区)范围,所以县发改局在湖北省投资在线审批平台无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端口,暂无权限进行核准,县发改局审批窗口可代行提交市、省一级发改部门审批。

备案类: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投资主体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进行备案登记,内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涉及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出资证明和项目业主(董事会)相关会议记录。事业单位、民办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投资(不利用本级政府注资)参照执行。同时对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专门开通了个人光伏电站备案通道,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备案、审批、核准项目均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规划,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办理,也可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线上申报。列入涉密事项的项目不通过平台办理,实行线下办理。

三、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需要哪些材料?

1、由主管部门提交的拟建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文本(可由项目申请人自行编制)。

四、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需要哪些材料?

1、由主管部门提交的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篇和招标核准申请表;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3、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报告(按照《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出具说明,列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年电力消费量及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所依据的文件条款,并加盖公章);

5、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不由项目单位提供;已列入有关规划的项目无需提供)。

五、办理项目初步审计审批需要哪些材料?

1、由主管部门提交的拟建项目初步审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可不由项目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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