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随县2025年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025年5月31日
随县2025年度工程建设招投标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印发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县双随机办〔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专项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随县纪办〔2025〕3号)精神,持续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在全县开展2025年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强化行业监管作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排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工作范围
随县范围内2024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2024年6月以来完成工程招标程序的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情况。
(二)工作重点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检查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设置注册资本金、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2.投标人。重点检查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出借资质、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和不严格履行合同等问题。
3.评标专家。重点检查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采取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县发改局结合本地区项目实际,5月30日前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通知各参与单位。同时宣传并动员项目单位、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各参加单位6月10日前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自计划方案、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发改局。
第二阶段:排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行业归口排查2024年以来各级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检查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场外交易或其他擅自改变招标方式的情形。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6月22日至7月10日)
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河湖泊局共同抽查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交通类和水利类工程项目(已抽查和处理过的除外),总数不少于30个项目。其中,随机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数不少于招标总数的5%;随机抽查交通类和水利类工程项目数均不少于招标总数的10%。
随机抽查应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创建抽查任务,抽取检查人员并公示结果。
第四阶段:调查处理和工作总结阶段(7月11日至7月30日)
监管部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加强信息共享、线索共享,对排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提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的反向教育效果。
加强“三方联动”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线索应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对单位、个人涉嫌犯罪的线索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县发改局牵头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排查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要确定具体分管领导及其领导责任,明确实际承办人员工作职责具体内容,要把“规则意识”挺在最前面,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推动计划任务完成。
(二)畅通信息渠道。要对外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细心接待信访,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详细登记,逐条研判、核查并回复。
(三)突出成果运用。要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形成有效震慑。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建章立制,实现纠偏治乱。
联系人:徐蓬,电话:35666238,邮箱:8132376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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