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燃气经营企业、各非居燃气用户:
为保障随县县城范围内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供气稳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县城范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及执行时间
由于俄乌战争等因素影响,天然气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综合考虑我县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非居用户承受能力、周边地区非居用气价格水平等因素,决定将县城范围内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上调0.3元/立方米,由3.43元/立方米调整为3.73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价格从2022年8月抄见气量起执行。
二、其他有关要求
县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要积极拓展燃气购进渠道,全力保障市场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限供,确保工业生产等非居用户需求。
请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若有问题及时反馈。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