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693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字号
随县发改价格〔2022〕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27
编辑
审核
张小茜
关于调整县城范围内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随县燃气经营企业、各非居燃气用户:

为保障随县县城范围内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供气稳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县城范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及执行时间

由于俄乌战争等因素影响,天然气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综合考虑我县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非居用户承受能力、周边地区非居用气价格水平等因素,决定将县城范围内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上调0.3元/立方米,由3.43元/立方米调整为3.73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价格从2022年8月抄见气量起执行。

二、其他有关要求

县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要积极拓展燃气购进渠道,全力保障市场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限供,确保工业生产等非居用户需求。

请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若有问题及时反馈。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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