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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随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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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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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出租车运营业主、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周边县市区价格标准,结合随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决定进一步规范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运价调整

运价调整后,基本运价等计价参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1.基本运价为7元,基本运距为2公里。超过2公里以上,每公里基本运价1.6元(夜间1.8元)。计费方式为每500米跳表一次,每跳表一次加收0.80元(夜间0.90元),以此类推。

2.等候费:等候时间在5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的,以每次等候2.5分钟为一个时间段,每时间段另加收0.8元,超过一小时的双方协商确定。

3.返空费:运距超过5公里(含5公里)以上,可收返空费。返空费按超过5公里部分租价总额的50%加收。

4.夜间运价:23:00至次日6:00夜间行驶,夜间基本运价8元,公里单价1.8元。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运价标准从202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相关要求

各出租车运营业主要遵守职业道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做到车容整洁、语言文明、礼貌载客,为消费者提供质优相符的服务。出租车运营业主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严格实行计价器打表计价收费。对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使用计价器计价收费的行为,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拒载、不打表收费、乱涨价等行为。对从业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人车形象,树立“窗口”行业新风。

计量检验检测部门要全力做好跳表等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新运价如期执行。

四、此收费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待经营权管理事宜完成后,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成本核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收费标准。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随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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