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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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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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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四)、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六)、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保卫工作。

(七)、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开展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三)、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四)、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五)、开展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领导在我县的铁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公安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县公安局本级决算组成,无二级单位,内设34个内部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11个执法勤务机构、20个派出机构。2023年底随县公安局政法编制311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02人,退休22人,辅警32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058.0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6.84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民辅警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长,项目支出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22.4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1.19万元,下降6.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9.87万元,占本年收入98.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2.58万元,占本年收入1.04%。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58.0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9.28万元,增长(下降)10.84%。其中:基本支出8426.56万元,占本年支出69.88%;项目支出3631.47万元,占本年支出30.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709.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1.2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民辅警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1.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民辅警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1.23万元,增长(下降)2.8%。主要原因是民辅警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9.8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0709.87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民辅警工资福利支出、执法办案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主要为:公共安全指出。年初预算为1198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未执行,如派出所及交警中队维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2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5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7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91%。较上年增加137.07万元,增长89.2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91%;较上年增加134.2万元,增长87.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三公经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12.05万元,主要是采购执法勤务车辆。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3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5.6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其他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6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公务接待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其他县市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人员,主要是开展办案业务工作,共接待42批次268人(不包括陪同人员)。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人次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30.76万元增加444.88万元,增长53.55%。主要原因是:民辅警人数增加、物价上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1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7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6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用工具车;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82%。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政法经费(公安)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转移政法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收集整理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根据各科所队报送的2023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执行数为1069万元,完成预算97.18%。主要产出和效益:

1、公安机关业务装备(设备)配备及购置数量,总分2分。

2023年计划装备(设备)配备数量100部,实际配备152部,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2、实战参训人次,总分2分。

2023年计划实战参训人次350人,实际实战参训人次达到411人,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3、公安机关案件破案率,总分3分。

2023年计划破案率45%,实际破案率50%,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4、新增设备使用率,总分3分。

2023年新增设备计划使用率100%,实际使用率达到100%,得分3分。

5、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总分3分。

2023年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计划100%,实际达到100%,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6、装备(设备)采购及时率,总分3分。

2023年计划装备(设备)采购及时率100%,实际达到100%,计划已完成,得分3分。

7、案件受理及时率,总分3分。

2023年案件受理及时率计划达到90%,实际达到95%,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8、资金下拨及时率,总分3分。

2023年计划资金下拨及时率达到100%,实际达到100%,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9、执法办案成本上升率,总分3分。

2023年执法办案成本上升率计划下降,实际下降,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0、挽回经济损失额,总分3分。

2023年计划挽回经济损失额500万元,实际挽回经济损失额1000余万元,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1、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环境,总分3分。

2023年计划随县全年社会治安稳定,实际全年社会治安稳定,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2、社会公众对禁毒工作认知度,总分3分。

2023年计划社会公众对禁毒工作认知度提高,实际社会公众对禁毒工作认知度提高,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3、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案件全破并追回损失,总分2分。

2023年计划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案件全破并追回损失,实际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案件全破并追回损失,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1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性,总分2分。

2023年计划随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实际健全,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15、对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总分2分。

2023年计划加大对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实际力度加大,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16、对基层公安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总分2分。

2023年计划加大对基层公安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实际力度加大,得分2分。

17、公众安全感指数,总分3分。

2023年公众安全感指数计划达到95%,实际达到95%,得分3分。

18、公安执法满意度,总分3分。

2023年公安执法满意度计划达到95%,实际达到95%,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9、办案人员满意度,总分2分。

2023年办案人员满意度计划达到95%,实际达到95%,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随县地方财政财力有限,无力配套相应资金。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配套资金比重。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成立了随县公安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收集整理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根据各科所队报送的2023年度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下达随县公安局预算内资金指标12058.03万元,制定年初绩效目标。实际支出12058.03万元,用以支持开展公安办案业务工作,提高基层公安所队的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目标1:实战大考兑现平安。

目标2: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

目标3:核心实力显著提升。

目标4:公安改革蹄疾步稳。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随县财政先后下达随县公安局资金12058.03万元,全部下达到位,下达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随县公安局执行1205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6.56万元,项目支出2283.3万元。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

随县公安局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7150.92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275.64万元。

(2)、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283.3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随县公安局在执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部、公安部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未发现出现截留、挪用和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等现象。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执行,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2023年随县公安局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及时,在公安部装财局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将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到位,按时进行县级确认、拨款确认和使用执行并上传附件。实际执行时按照湖北省公安厅文件《全省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公通[2012]56号)的通知制订了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范围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支,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置交通车辆的,严格按中央及省市文件规定标准采购,并按程序报批,不超标准、超范围采购车辆。业务装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公安部要求,坚持集体决策、阳光操作,并接受公安审计、纪检等部门监督。

3、随县公安局使用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会计科目使用财政统一科目,通过增加下级科目和辅助核算,与省厅要求的规范科目挂钩。对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收入按照资金性质与其他财政拨款收入区分,支出建立转移支付资金辅助账,设置了办案业务费、装备购置费预算项目,办案差旅费、专用设备维修维护费、物证检验鉴定费、交通工具消耗费、专用材料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被装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经济分类,基本反映了转移支付资金的去向。2023年年初制定部门预算时将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按要求制定绩效目标。因随县地方财力有限,地方尚未配套相应资金,下一步将加大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比重。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实战大考兑现平安。

大力发扬新时代随州公安“四不”精神,以“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为牵引,以“雷火2023”“找堵防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释放“市县主战”效能,做实“派出所主防”文章,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铁腕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忠诚担当守卫万家灯火,以执着奉献护佑国泰民安,确保了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多项工作得到公安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平安随县”建设的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目标2: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

以“雷火2023”专项行动为统领,依托“剥茧”强大攻势、龙头牵引,全年刑事破案6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6人,追抓逃犯126人,全量申报督办案件,“雷火2023”专项行动考评在全省同序列42个县市区公安(分)局中夺得第2名的好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被评为“成绩突出单位”并荣记集体三等功。坚持“命案必破、积案必清、逃犯必抓”的决心,现行命案发3起破3起,命案发案数连续3年保持最低值,成功破获22年前尚市命案积案和23年前厉山命案积案,省公安厅予以贺电褒奖。先后成功侦破“2.3”安居开设地下赌场、“6.26”洪山跨区域组织未成年人卖淫、“7.7”武汉沌口组织妇女卖淫、“2023-85”“2023-122”省督禁毒目标案等大要案件和澴潭系列盗窃车内柴油、殷店案值百万网络诈骗案等重点民生案件,侦办的随县某国有公司国有资产被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助力维护企业发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年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名,举全局之力侦办的省督“2.14”咸宁涉黑专案,通过近一年的艰苦细致地外调、查证及审讯工作,逐步查清了以肖心少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抓获涉案人员32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133.8万元,查封房产16套、车辆5台,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同步向省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58条。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共侦办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40起,打击处理34人,公安部七局贺电随县破获张立军等人滥伐林木特大案件,副省长、公安厅长徐文海,副市长、公安局长柴普军先后作出批示予以高度肯定。

目标3:核心实力显著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落在行动上,推动实现384个村(居)委会“一村一辅警”全覆盖,落实村辅“五个一”,实现村辅做到“五好”,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基层警务延伸不到位的问题,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紧盯“三最”风险,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八项”机制,实现公安“小闭环”向政法“中闭环”、党政“大闭环”拓展延伸,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物品安全管控措施,300余条隐患逐一销号,刑事发案和行政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8.46%、0.5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洪山派出所“三建三联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获省政法委授牌“全省新时代‘枫桥工作法’先进典型”,所长李家平作为全省仅有的5个派出所典型代表受到省委书记王蒙徽、省长王忠林等领导的亲切接见和慰问,洪山派出所也被命名为第一批随州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洪山派出所、柳林派出所在全市公安派出所考评中,分列一类和三类派出所第1名,荣记集体三等功。高标准改造升级“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引领实现“全域调度更精准、全图可视更直观、全警合成更紧密”。按照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要求,新建县城区高标准街面警务站1个、快反巡防点15个,落实“1、3、5”快速反应机制,3级100人的应急处突专业队伍随时候命。推行科技兴警战略,建成1374个A类探头、141套交警电子卡口、24套人脸抓拍系统、23个高空球机,发动群众安装52163个“慧眼看家”视频点位。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持续推进交通隐患治理,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万余起,协调县政府整改消除了国省道506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其中3处为公安部交管局挂牌、1处为省、市安委会挂牌,完成444处国省道平交路口隐患治理,特别是G240国道柳林段挂牌整治后该路段未发生一起亡人事故,创新施行“六停五不”规范执法便民利企举措,被省营商办确定为先行试点创建单位,以小切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大变化。

目标4:公安改革蹄疾步稳。

面对公安工作现代化课题,以始终不甘人后、勇争一流的精神,制定出台“局直单位支援派出所”“规范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等一批制度文件,进一步厘清各层级、各警种职能定位。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总原则,从各派出所调入12名警力充实到刑侦大队,组建刑侦随南、随北2个片区打击队和1个电诈专业打击队,对无打击职能的警种警力进行优化整合,积极开展辅警置换正式警力探索,全面提升“主战”效能。配齐配强20个派出所“双主职”,“235”包联为基层派出所实事求是“解难题”,全面提升“主防”动能。聚焦“安全、公正、效率”,抢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机遇期,按照一支专业队伍、一套服务体系、一体合成作战“三个一”建设要求,投资524万元高起点改扩建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制定“1+20”分布管理模式和“四必须一报审”工作制度,通过提档升级1个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好已按统一标准建成的20个派出所办案区,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实现县公安局110与市12345平台互通、工单互转,分流非警务警情300余起,落实20个派出所门市报警电话自动转接110接警平台,实现全程录音监管,报警信息双面屏展示。紧盯接处警、受立案两个环节,坚持落实每日晨会和每周集体议案制度,实行警情“日通报、日结算”“既晒优、又揭短”,累计预警监督整改执法问题10128起,清理案件3500余起,运行县检察院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现检警深度合作。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公安机关业务装备(设备)配备及购置数量,总分2分。

2023年计划装备(设备)配备数量100部,实际配备152部,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2、实战参训人次,总分2分。

2023年计划实战参训人次350人,实际实战参训人次达到411人,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3、公安机关案件破案率,总分3分。

2023年计划破案率45%,实际破案率50%,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4、新增设备使用率,总分3分。

2023年新增设备计划使用率100%,实际使用率达到100%,得分3分。

5、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总分3分。

2023年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计划100%,实际达到100%,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6、装备(设备)采购及时率,总分3分。

2023年计划装备(设备)采购及时率100%,实际达到100%,计划已完成,得分3分。

7、案件受理及时率,总分3分。

2023年案件受理及时率计划达到90%,实际达到95%,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8、资金下拨及时率,总分3分。

2023年计划资金下拨及时率达到100%,实际达到100%,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9、执法办案成本上升率,总分3分。

2023年执法办案成本上升率计划下降,实际下降,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0、挽回经济损失额,总分3分。

2023年计划挽回经济损失额500万元,实际挽回经济损失额1000余万元,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1、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环境,总分3分。

2023年计划随县全年社会治安稳定,实际全年社会治安稳定,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2、社会公众对禁毒工作认知度,总分3分。

2023年计划社会公众对禁毒工作认知度提高,实际社会公众对禁毒工作认知度提高,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3、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案件全破并追回损失,总分2分。

2023年计划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案件全破并追回损失,实际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案件全破并追回损失,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1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性,总分2分。

2023年计划随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实际健全,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15、对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总分2分。

2023年计划加大对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实际力度加大,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16、对基层公安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总分2分。

2023年计划加大对基层公安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实际力度加大,得分2分。

17、公众安全感指数,总分3分。

2023年公众安全感指数计划达到95%,实际达到95%,得分3分。

18、公安执法满意度,总分3分。

2023年公安执法满意度计划达到95%,实际达到95%,实际已完成,得分3分。

19、办案人员满意度,总分2分。

2023年办案人员满意度计划达到95%,实际达到95%,实际已完成,得分2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度地方未配套资金的原因为:随县地方财政财力有限,无力配套相应资金。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配套资金比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提县局局领导审议,绩效自评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随决算报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2023年度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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