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信息公开平台 > 部门信息公开 > 随县公安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公示公告
随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3-02-01
  • 【字体:

随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随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辅警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二)工资待遇:月工资待遇执行随县公安局核定统一标准,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 “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且每年随政策调整而调涨;警务辅助人员服装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发;工作时间由单位安排食宿。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身高在170CM及以上男性,女性,年龄在30周岁至45周岁,身高在160CM及以上;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具有随州、随县范围常住户口;

(五)同等条件下,居住地为厉山派出所附近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咨询电话0722-3592529;

2、报名地点:随县公安局法制大队315办公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测试。测试计算机使用能力、汽车驾驶能力、面试后综合评定,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拟聘人员需再提供体检合格表(县级以上医院均可)。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三)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条件。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的,面试成绩优先者录用。

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被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随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2023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