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规定,并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现将新增的7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
以下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于2023年9月11日零时正式启用电子抓拍取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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