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随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二大专项行动”,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企业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本质安全基础全面夯实,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得到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6年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同比“十三五”期下降,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12345”行动计划,全方位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具体为:“1”即围绕企业法定职责一条主线,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简称“两个清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即突出两个重点工作,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3”即夯实三类人员全员岗位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职责;“4”即完善四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全方位打牢企业基层基础;“5”即实现五个提升,通过三年的提升行动,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提升。督促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开展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能力。建立“课堂+基地+实践”的安全培训,确保三年内,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含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3.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素质能力。严格“两类人员”(工程建设“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排查整治有关要求纳入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视频直播授课、网络自学、专题研讨交流、线下培训等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两个清单”、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确保三年内,基本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全覆盖;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水路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全覆盖;2026年,基本实现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全覆盖。
4.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等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2024年,重点督促“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驾驶员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2025年,重点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针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情形加强应急演练。2026年,开展重要岗位人员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比武。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清理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制定重点领域检查事项清单;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存量。2025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2026年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标准体系,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推动重大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常态化。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增强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主动性。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督办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定期摸排辨识重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5个清单”。2024年,在危货运输企业试点开展风险自评,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化流程、管控举措,并落实管控责任。2025年,逐步在道路客运企业推广。2026年,在全县所有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推广。
(四)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7.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联合公安等部门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旅游包车线路管理,严禁未经审核持空白旅游包车牌证发车;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和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机制,对省厅、市局和外省推送我县违法违规的车辆信息及时核查处理。
8.加大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深化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实施严重超限超载源头、运输企业追溯调查机制,严肃查处“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推动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安装称重和视频监测系统;建成吴山、万和镇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完成殷店、随南超限检测站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数据专线集成等。2025年,推动货运源头企业出厂称重数据并入省级治超联网信息系统。2026年,修订完善一批治超规章制度和标准流程。
(五)开展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9.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全面扩容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事项和主体。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与船舶监督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严格审批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保持对违规运输船舶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加强注销未登记船舶治理,规范分类处置措施,严防船舶注销后失管失控,继续推进“三无”船舶治理。
10.加强渡口营运安全监管。指导各地督促渡口运营人健全并落实渡口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实行渡口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考核及岗位责任制,严格持证上岗和规范作业。2024年完成1处“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项目建设,打造更好水平“平安渡运”。
(六)开展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1.加强公路运营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以村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开展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规范复杂路段标志信息指引,加强城际重要通道疏堵保畅,实施提速疏导工程,降低因拥堵等原因诱发的交通事故风险。2024年完成普通公路国省道重点路段安全设施精细提升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既定目标,2025年完成国省道重点路段安全设施精细提升省定目标和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既定目标,2026年全县公路安全设施和路域环境得到提升。
(七)开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2.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加强城市公交车辆的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强化城市公交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疏导,严防身体不健康、心理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
(八)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3.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全面分析研判可能的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长大桥隧、高边坡、深基坑、码头等重点部位,施工现场挂篮、移动模架、满堂支架、大型围堰、特种设备安拆等作业环节,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行立改,重大隐患治理做到方案、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到位”。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可能受到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电气焊作业,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024年地质灾害问题隐患存量动态清零,2025年山区高速公路项目及“两区三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覆盖。
14.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以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为抓手,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争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建设一批安全技术与管理成效显著的“零死亡”平安工程,力争三年内实现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全覆盖,创建部省平安工程冠名项目。
(九)开展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15.强化监测预警。推进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时向公众发布气象、路况、拥堵等警示、提示信息,提升预警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运行正常、实时在线。逐步推广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应用。
16.强化科技运用。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运用,实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推广使用海事协同管理、海事一网通管、海事之眼等信息化系统,提升现场监管效能。加大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鼓励开展微创新,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隧道施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7.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问题突出的企业,强化重点监管。2024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30%;2025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50%;2026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8.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聚焦“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车辆、“四类”船舶等,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异地经营、超限超载、违规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典型案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
19.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组织骨干力量和专家团队,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查找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三年内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帮扶全覆盖。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力度,推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保险机构履行事故预防服务职责和能力。
(十二)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2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将交通安全纳入重要普法宣传内容,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创新宣传劝导志愿服务,大力推动旅游客车安全带使用工作,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大篷车”巡回宣传,让道路交通安全走进千家万户,让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设置工作专班,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加大协调督办和推动落实力度。局属各单位相应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强化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紧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基础性问题,一抓到底,并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研究形成治本措施和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治本攻坚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定期调度、通报治本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和跟踪督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强化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开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曝光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局属各单位要建立信息联络机制,明确专班专人开展工作,于每月1日前将行动进展、每季度末将工作小结、每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创新成果报局运输安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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