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G316随县尚市至随阳店段改建工程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316随县尚市至随阳店段改建工程
项目选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建设内容:G316随县尚市至随阳店段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尚市镇南岗村,与316国道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顺接,于唐县镇北侧跨鲁城河,经万福店农场北侧的柯家岗,于油坊湾下穿鄂储270专用铁路后,止于随阳店(随县与枣阳市分界处)。项目建设里程全长30.141km。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工程计划2023年1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36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松
联系电话:0722-3339296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新县城杨林路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洪山区南国雄楚广场A3座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139********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新县城杨林路(邮编:441309;收件人:胡松;电话:0722-3339296)
电子邮箱:2800629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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