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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号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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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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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随县客运受字〔2026〕2号

相关申请人及各利害关系人:

一、申请人于2026年5月20日提出的客运班线经营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6年客运班线许可事项申请公示(第2号)〕。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或随县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人:王成

电话:0722-3561898;

特此告知。

随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1日


2026年客运班线许可事项申请公示(第2号)

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变更申请

序号

申请单位

原线路名称

起点站

讫点站

中途停靠站点

营运里程

日发班次下限

客运班线类型

车辆情况

证件有效期间

拟变更线路名称

拟增加日发班次下限

11

随州市顺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岩子河-随州

岩子河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汽车客运站

高城站、万店站、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汽车客运站

68

1

三类客运班线

中型高一级33座

2025-01-16 2028-01-15

天河口-随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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