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第40个教师节教职工合唱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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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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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中心学校,直属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第40个教师节教职工合唱比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随县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随县委员会

2024年4月12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第40个教师节教职工合唱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第40个教师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县广大教师胸怀祖国、矢志教育,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举旗帜、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大力推进“教育强县”工程,为随县争创“中部百强县”、争当全省“强县工程”示范、建设“花园新区 精品县城”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力量。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第40个教师节合唱比赛。为确保活动圆满成功,现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随县教育局

随县教育工会

二、活动主题

唱时代新声  抒教育情怀

三、大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炎帝学校大礼堂

四、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教职工大合唱活动为伟大祖国75华诞及第40个教师节献礼。用歌声讴歌中国共产党、讴歌祖国和人民,表达民族自豪感和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激励全县广大教师胸怀祖国、矢志教育。

五、内容形式

1.组队:比赛以合唱形式进行,每队参加人数不低于50人(含伴奏、指挥、领唱),男女队员比例自行确定,指挥1人。各镇(场)中心学校、县一中、县二中、炎帝学校、烈山湖学校、神农学校、职教中心单独组队,县直幼儿园牵头,县实验幼儿园、特校联合组队,教育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联合组队。

2.曲目:参赛曲目以“中国梦”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系列歌曲为核心,展现美好生活和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比赛要求自选一首歌曲,每首歌曲参赛频率不超过两次(以出场抽签先后顺序为准,超过两次的曲目要求更换)。    

3.伴奏:使用乐器现场伴奏或音乐预先录制伴奏均可,由各参赛单位自备。比赛歌曲采取现场演唱方式,不得提前录制。各参赛队可自行制作背景视频,视频须为高清版。

4.服装:可根据单位实际和歌曲所反映内容、主题、年代选择相应的服装,做到着装整齐统一。

六、比赛办法

1.报名及排练时间安排:6月6日以前为报名时间,6月中旬—9月上旬为排练时间。6月6日前报送参赛报名表(附件1),盖章纸质档报县教育工会,或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30937400@qq.com。联系人:梁春生,电话:13277223116。

2.比赛场次:比赛顺序以抽签决定,各单位按时按要求参加比赛活动,不组织预赛和彩排,合唱演练由各参赛队自行安排。

3.评比办法:比赛采用现场打分,每场比赛结束后宣布参赛队成绩。现场评分标准采取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团的最后得分(书记、校长不参加扣1分),公布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教育局机关代表队只参加表演,不评奖。

七、奖项设置

合唱大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和精神文明奖若干名。

八、参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参赛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积极动员,调动积极性,充分展现全县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组队成功后各参赛代表队自行组织排练。

2.把好政治方向。参赛曲目要以歌颂祖国、歌颂党、廉政等内容为主题,内容必须健康向上,能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赛。

4.落实经费保障。各参赛代表队因参赛所产生的交通费、服装费、工作餐费等开支按湖北省总工会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附件

1.“唱时代新声  抒教育情怀”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第40个教师节合唱比赛报名表

2. 备选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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