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中心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和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关要求,现将随县2022年度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参训学员选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推进“十四五”教师培训改革为重点,围绕“聚焦素养提升、推进重点改革、强化能力建设、完善过程管理”等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教师分层分类培训,积极探索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教师培训新模式,圆满完成“国培计划”和“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省培计划”)两类培训项目任务,提升我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
二、参训对象
1.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
2.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培训管理者、培训者;
3.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管理人员。
具体对象按各子项目规定的参训条件遴选(详见附件1)。
三、培训通知审核与下发
“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A类、B类)及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C类)培训通知由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统一审核,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平台”)发布,县继教中心负责通知到位(不再转发文件)。
四、培训经费
各项目实施所需培训费由培训专项经费支出,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此外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任何费用。项目实施完成后,省教育厅根据承训单位项目实施绩效考核验收情况,向财政部门据实申请拨付培训经费。
五、学员报送工作要求
1.学员选派:各中心学校(单位)根据项目要求精准遴选参训学员,继教中心建立健全教师参训数据库并负责选送学员资格审核工作。各校要合理控制教师周期内参加“国培”、“省培”的次数,杜绝重复培训。各单位要将教师参训情况纳入培训档案,无特殊情况不按要求参训、中途被劝退、训后未结业的学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国培”“省培”项目培训。
2.报送要求:各学校(单位)根据参训学员遴选条件(附件1)和随县计划分配表(附件2)遴选各项目参训学员,按照湖北省2022年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参训学员信息上传模板(附件3)分子项目规范填报汇总参训学员信息,学员报送Excel模板格式不得改动。
3.报送主体:所有子项目培训计划均已下达至各中心学校(单位),各中心学校(单位)负责子项目汇总报送至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由继教中心按程序将子项目汇总数据导入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并上传项目办指定邮箱。
4.报送时间:各中心学校(单位)参训学员信息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继教中心信息报送联系人:秦长琴 0722-3339509
5.学员审核:为确保培训对象精准,不断提升培训项目绩效,按照“谁上报、谁审核”原则,各中心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遴选审核工作,对于审核中发现不符合培训项目遴选条件的参训学员要及时更换处理。继教中心要做好参训学员复核工作,对不符合培训项目遴选条件的参训学员及时联系报送单位进行更换,各中心学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遴选工作,省教育厅已明确参训人员选派工作情况将纳入各地绩效目标考评重要指标,与下年度培训资金分解及计划分配挂钩。
附件:1.湖北省2022年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项目学员选派要求说明
2.湖北省2022年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项目随县计划分配表
3.湖北省2022年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参训学员信息表(模板)
(附件另发)
随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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