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教师资格证的程序如下:
1.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2.持证人根据《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2份)。
二、提交以下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一)《教师资格过度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定申请表》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鲜章)(1份);
(二)《湖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2份),张贴小二寸彩色登记照;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小二寸彩色登记照(白底彩照共5张)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2份,双面打印,能打印的避免手写,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其中排版时将承诺书与填表说明应在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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