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干预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26号)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艺〔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县所有在校中小学生、在园幼儿
二、时间地点
2023年春季学期检测时间为3—5月,秋季学期检测时间为9—11月,各校具体检测时间由相关机构提前与学校沟通确定。视力检测地点为学生所在学校(幼儿园)。
三、检查项目
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及眼屈光度检测等常规检查。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视力检测由县教育局委托爱尔眼科、视佳医(市近视防控中心)、视立美、光明视光、爱眼视光等专门机构负责。所有检测项目全部免费。
2.各承办机构按照划分的区域(见附件1),对区域内所辖中小学生、在园幼儿视力进行监控检测,同时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于春季学期5月30日前和秋季学期11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检测报告。
3.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视力检测,积极配合做好学生视力检测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和现场协调工作。在学生视力检查前准备好相关表格,安排好检测场地和物品,引导学生安静、快速、有序检测。
4.承办机构在视力检测结束后,出具检测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学校(幼儿园),学校(幼儿园)及时反馈给家长。
5.加强数据管理与应用。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视力监测结果,建立儿童青少年一生一档视力健康档案。分析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严格信息应用,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与本次检测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6、各镇(场)中心学校、直属各单位于春季5月30日前和秋季11月30日前将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近视防控工作总结及活动图片报教育局基教股。
附件:随县中小学生(在园幼儿)视力检测统计表
随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
随县中小学生(在园幼儿)视力检测统计表
学校: ﻩﻩﻩﻩﻩ 检测机构(盖章): ﻩﻩﻩﻩﻩ 检测时间: 年 月 日 | |||||||||||||||
序 ﻩﻩﻩﻩﻩ号 | 班 ﻩﻩﻩﻩﻩ级 名 称 | 姓名 | 性别 | 出 ﻩﻩﻩﻩﻩ生 日 期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身高(cm) | 体重(kg) | 左眼裸眼视力 | 右眼裸眼视力 | 左眼屈光不正 | 右眼屈光不正 | 左眼串镜正片 | 右眼串镜正片 | |
1 | 例:七(1)班 | 张三 | 1 | 20090503 | 随县高城镇高黄村三组 | 168 | 51 | 4.9 | 4.9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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