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办理落实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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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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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相关股室,直属二级单位:

市、县人大、政协会议已落下帷幕,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政府工作、社会发展、教育赋能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了大量高屋建瓴、远见卓识的建议、提案。涉及教育的建议、提案共有1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会办件和主办件各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为主办件;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件3件,会办件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主办件8件,会办件2件。为将这些建议、提案办真不走样、办好不折扣、办实不虚空,真正让这些提案和建议发挥价值和作用,教育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落实措施,现将办理落实情况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根据县政府办、政务督查室关于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要求,按照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职能,对涉及教育的建议和提案进行以下分解。

种类

编号

建议(提案)内容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责任股室

市人大建议

135

关于助推县域普通高中走出困境、协调发展的建议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发展计划股

67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

县住建局

县教育局等

基础教育股

市政协提案

22020

关于促进县域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建议

县教育局

发展计划股

县人大建议

53

关于加大农村教师招考力度的建议

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教师管理股

56

关于将随县二中整体搬迁至县城的建议

县教育局

发展计划股

58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教师管理股

39

关于解决炎帝学校教师编制、人员短缺问题的议案

县委编办

县教育局

教师管理股

县政协提案

9

关于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

县教育局

督导股

16

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提升教学资源供给能力

县教育局

发展计划股

23

迫切需要解决新招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县教育局

小林镇

发展计划股

41

加快随县教育发展,凝聚县城人气

县教育局

县国发集团

发展计划股

县政协提案

45

“双减”背景下,应对中考新形势,改善我县农村初中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议

县教育局

电教站

63

关注学生健康,建议澴潭镇除中心学校已铺设塑胶运动场外,其余六所学校铺设塑胶运动场

县教育局

发展计划股

关于在唐县镇第二小学和唐县镇第二中学修建塑胶运动场的建议

发展计划股

72

关于促进随县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的建议

县教育局

县交通

运输局

发展计划股

74

关于解决学校临聘人员工资的问题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发展计划股

2

关于弘扬炎帝文化,传承炎帝精神的提案

县委宣传部

县教育局等

基础教育股

54

关于助推房地产产业,为实现县城人口翻番的建议

县住建局

县教育局等

基础教育股

二、办理要求

各承办单位(股室)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行政为民、执政以德、依法履职,站在促进随县教育发展和为随县社会经营发展服务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工作。要形成“一件建议提案、一名分管领导、一个办理专班、一份落实报告、一手紧抓到底”的“五个一”的办理工作机制,严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见面、答复完毕,确保见面率、答复率、反馈率达100%,满意率在95%以上。对于不满意的回复实行“回炉淬炼”。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动征求意见,夯实执行力度。各承办单位(股室)要认真做好与代表和委员的见面工作,确保见面率100%。主动征求意见,虚心听取意见,诚恳落实意见。

1.关于办理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属主办件的,应当在4月20日前完成同建议、提案的主要提出人或领衔的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准确掌握其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及相关细节,弄清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及初衷,初步提出明确、清晰的办理建议。属会办件的在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之前,视条件与建议提案提出人见面,征求意见,酝酿办理思路和措施,为主办单位办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2.关于办理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对于属主办件的,应当在4月30日前完成同建议、提案的主要提出人或领衔的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准确掌握其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及相关细节,弄清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及初衷,初步提出明确、清晰的办理建议。属会办件的在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之前,视条件与建议提案提出人见面,征求意见,酝酿办理思路和措施,为主办单位办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把控办理节点,实施精准答复。办理工作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吃透相关文件精神,实施精准答复,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把控办理节点,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政策允许的给足政策,资金可行的拨付资金,项目规划的落实项目,主动帮助争取,促成问题解决。围绕“落实+承诺+计划+谅解”这条线分类依次办理:一是能够“落实”类,要积极努力,尽快落实。二是承诺“落实”类,作出答复承诺,要限期落实。三是计划“落实”类,计划逐步办理的,要拟定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分阶段实施,及时反馈、通报进度。四是达成“谅解”类,对通过努力仍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明确回复难以达成的原因及困难依据,若有文件佐证的,呈现相关文件,诚恳的取得他们的谅解。对于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属主办件的,承办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属会办件的,承办单位应于5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对于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属主办件的,承办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属会办件的,承办单位应于5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对于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单位应于8月20日前将《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反馈至县政府督查室。对于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将正式答复意见及《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交局办公室汇总送县人大选任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

(三)履行答复程序,规范行文格式。答复标题为“对市(县)X届人大X次会议第XX号建议的答复”或“对市(县)政协X届X次会议第XX号提案的答复”,答复内容首先明确对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或否定,然后简要介绍办理工作过程。注明主管领导、经办人姓名(答复格式见附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将答复当面送交提出建议的每位代表,同时附上《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单位将答复当面送交每位提案人,同时附上《市(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询意见表注意及时回收。在10月份开展一次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同代表委员第二次见面,再次书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于10月30日之前,将第二次书面反馈意见及回访情况送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督查室。

各承办单位(股室)在给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选任委、县政协提案委的抄件上标出办理情况类型:(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须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4)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承办单位须作解释说明的,用“D”标明。

随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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