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县直各学校,各镇(场)中心学校:
为确保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和学考安全、平稳进行,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现将《随县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和学考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随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随县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和学考安全工作方案
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和学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9日、6月20日至21日、7月2日至4日举行,为确保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防范考试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保障广大考生以及全体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健康、公平、平安、温馨、诚信考试的总目标。
二、成立领导小组
随县普通高考、中考和学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招考委牵头,教育(含招考机构)、公安、卫健(含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要保密等部门和各考点学校、生源学校组成。
三、工作措施与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统筹高考中考学考工作
健全随县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主任,以县政府办和教育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以纪委监委、公安、保密、卫健、供电、交通等部门和招考机构相关负责人为委员的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招生考试工作。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四个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考点环境治理工作小组。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县招考委牵头,教育部门、卫健部门,以及招考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考点学校负总责,生源学校积极协助,统筹协调,扎实有效地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对疫情风险进行综合研判,拟定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出防疫工作措施,督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涉考人员健康管理,为考点学校调配防疫副主考和专业医护人员;配备急救设备和防疫物资,指定联防联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发热门诊绿色通道;指导考点设置体温异常复检室和备用隔离考场,在医院和隔离点分别设置医院考场和隔离点考场;组织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对进入考点、考场人员的安检管控。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教育、公安、保密、宣传、气象、交通、纪委监委、科技经信、通讯、供电、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确定应急级别,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在考试期间,如发现试题、试卷或答案上网,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管制和处理。
宣传工作小组由宣传、教育、通讯等部门组成,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做好高考、中考和学考综合改革宣传工作,查禁并处罚各种虚假新闻或恶意炒作高考、中考、学考成绩和高考、中考综合改革新闻的媒体和个人。
考点环境治理工作小组由教育、卫健、公安、科技经信、供电、环保、交通、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水利湖泊、文化旅游等部门组成,负责做好考点疫情防控和维护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保障水电供应,管制各考点周边工地施工、游戏厅、KTV唱吧、网吧等,监督检查考点及周边的饮食卫生,打击涉嫌组织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等行为,查处涉嫌利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虚假有害信息。
向各考点委派督察组,由教育局班子成员担任督察员,指导协调考点各项考试组织工作,对各考点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组考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成立考点工作组,具体抓好各考点的安全、疫情防控、考风考纪、考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考点主考由县直各学校、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副主考由教育局中层干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考点学校校长(副校长)担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应考
高考5月31日至6月6日,中考6月13日至19日,学考6月25日至7月1日,通过班会、团(队)会、专题会,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考试安全与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和省的教育考试新政策,进行法律法规、考试纪律、思想品德教育,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传省、市、县考风考纪管理措施(入场安检、无线电信号阻断、视频监控、严格执纪等),通过集中宣讲,引导考生树立规则意识,诚信应考。
(三)强化内部管理,实现考务工作环节无缝衔接
1.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落实政府、教育部门、招考机构、考点的主体责任,高考6月6日前,中考6月19日前,学考7月1日前由各涉考单位制定部门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分解到人。由有关部门介入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监察工作,对考试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考试安全、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落实责任追究。
2.严格保密人员、监考员、考务人员选聘条件。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和选聘审查制度,认真选聘涉考工作人员。
3.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实现考务工作环节无缝衔接。
试卷(答卷)运送(含试卷从省、市到试卷保密室、试卷从保密室到考点、答题卡从考点到保密室、答题卡从保密室到省、市答题卡回收点等环节):严格执行试卷运送制度。由考试机构负责人或考点负责人带队,不少于3人,公安或武警人员押运,不搭载无关人员,中途不停车,并全程监控运送过程。
试卷(答题卡)保管(含试卷或答题卡在县保密室、试卷或备用卷在考点临时保密室保密柜的保管等环节):严格执行试卷保管制度,试卷保密室、保密柜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在公安、保密、招考机构人员监视和视频监控下,方能开启保密室与保密柜;严格执行保密室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4人以上,公安人员参与;严格从试卷进入保密室开始到答题卡送省考院(市教育考试中心)离开,全程开启保密室监控系统,并严格执行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制度,由教育、纪检监察、保密部门人员负责录像的回放查看,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试卷(答题卡)交接(含省印刷场地(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县领卷人员的交接、县保密室与考点的交接、考点与各考场监考员的交接等环节):严格履行试卷交接制度,严格交接人员身份核查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试卷(答题卡)分发与回收(含县保密室向考点分发试卷、考点考务办公室向各考场分发试卷、试卷进入考场、答题卡进入考点考务办公室、考点考务办公室回收各考场答题卡、县保密室回收各考点答题卡等环节):半天内安排有两场考试的,两门科目试卷可同时分发领取;第一科考试结束后,应将试卷、答题卡密封后连同其他材料存放在本考点试卷保管室保管,待第二科考试结束后一起送至县保密室(中考送至考点保密室保管);试卷分发与回收(整理验收)必须在考试工作人员监视下和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并坚持录像回放制度;执行领卷(回收答题卡)全程组合制,即两监考员共同经专用封闭通道,在考试工作人员监督下或视频监控下直达考场或考点办公室。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物品等按照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要求,在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消毒,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考点须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
考试组织与实施:严格执行考场安检制度,加强体温监测,坚持监考员交叉分组,坚持监考员临时抽签确定考场制度,坚持监考员全程组合制度,严格执行备用试卷管理规定。考试时间内考场内所有试卷(答题卡)不得拿出考场,确需启用备用试卷的,依照启用备用试卷管理规定按程序进行,备用试卷拆封全过程要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并由负责人签字记录,考后由省级(市级)考试机构收回并验封。备用试卷启用需巡视员、主考和考务员共同执行;试卷在考场内启封应在视频监控下当众启封;答题卡应在考场内视频监控下清点、整理和装袋。医院考场、隔离点考场的试卷须启用备用卷,由公安、保密、考务人员共同从考点运送至医院(隔离点)考场;考完后,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物品等按照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要求,在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消毒,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须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再由公安、保密、考务人员共同从医院(隔离点)考场共同送回县试卷保密室。
考试期间,监考员、考务员不得抄写、传递试题(答案),不得念题(答案),不得对考生进行提示或暗示。
考试期间,严格考场安检,严格考场纪律,加强对考点周边可疑地点的巡查,严防考生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将试题传出考场。
4.强化考务培训,规范组考行为。培训体系:招考机构和考点负责人参加省级、市级培训,县内实行二级培训,第一级培训由考试机构培训各涉考单位考务负责人,第二期培训由涉考单位(考点学校、生源学校和工作人员派出单位)组织,培训本单位、本考点全体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班主任,各中学班主任在培训到考生。
培训时间:第一级培训高考5月26日前,中考在6月中旬,学考在6月下旬召开全县考务工作培训会。培训考点学校、各生源学校和工作人员派出单位的考务工作负责人;第二期培训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培训高考5月30日前,中考在6月18日前,学考在6月28日前由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派出单位组织进行,培训完毕进行考核。第二轮培训高考6月6日、中考6月19日、学考7月1日由考点组织进行,对本考点全体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责任书。
培训内容:职业道德、法律规章、防疫知识、考试业务。重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以及职业道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防疫知识培训等,强化考试业务及操作规程培训,特别是有关疫情防控下考务改进措施的落实和入场安检措施及防作弊技能培训,做到全员接受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考务工作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所有考务工作人员都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
培训效果:规范组考行为,执行防疫措施,使考务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照章办事、公正执考。
(四)加强部门配合,净化考试外部环境
1.5月中旬,召开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高考、中考、学考准备工作情况汇报,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系统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考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开展专项行动,净化考试环境。
(1)高考6月2日至6日,中考6月15至19日,学考6月27日至7月1日开展考点学校和生源学校疫情防控行动。由教育局、卫健局牵头,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随县国家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开展考前、考中定期消毒,设置凉棚和体温检测点、体温复检室、备用隔离考场、医院考场、隔离点考场,配备专业防疫、医护人员和急救设备、防疫物资,落实考点进出手续和体温测量,组织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卫健局、教育局);
(2)高考6月1日至6日,中考6月14至19日,学考6月26日至7月1日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通过群众举报、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等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教育、公安等部门),一旦发现线索,立即调查取证并予以严厉打击(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科技经信局);
(3)高考6月2日至6月10日,中考6月15日至22日,学考6月27日至7月5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行动。对论坛、贴吧、博客、QQ、微信、社交网站等进行实时搜索、监测,研判网络涉考信息(教育、公安、宣传、通讯、科技经信等部门);发现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并根据危害程度,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公安、教育、通讯、宣传等部门);
(4)高考6月1日至6月6日,中考6月15日至19日,学考6月27日至7月1日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依照考点环境治理工作小组和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清理。6月1日至6日,县政府牵头检查各考点考前准备工作及考点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政府办、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等);
(5)高考6月6日至6月9日,中考6月19日至21日,学考7月1日至4日开展“打击替考作弊”行动。对涉嫌替考服务、招募替考“枪手”的线索进行全面收集,逐一排查,严格执行考生入场“五核对”制度,严厉打击替考作弊行为(教育局、公安局);
(6)高考6月7日至9日,中考6月20日至21日,学考7月2日至4日,开展“打击助考作弊”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地利用无线电器材等助考作弊行为,安排人员对考点及周边可疑地点进行不间断巡查(教育局、公安局),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侦测(教育局、科技经信局),发现可疑情况,公安、教育、纪委监委等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处理。
(五)加强条件保障,提高作弊防范能力
加强对试卷保密室视频监控设施、报警装置、防护设施、灭火设施等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加强对考点网上巡查视频监控系统、金属探测设备、无线电屏蔽设备、无线电监测设备、考生身份验证设备等的检查与维护,考试实施期间充分运用这些物防、技防手段防范违纪作弊。
(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考试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严格执行报名、成绩、考试管理等信息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严格信息存储和备份管理。严格考务管理值班、零报告制度,在已有的涉考工作预案的基础上,针对手机5G通讯、网络媒体一体化,以及疫情防控等新形势,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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