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2-5324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随县教育局
发文字号
〔2022〕2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5-30
编辑
审核
张小茜
随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持续推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文〔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随县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文〔2022〕10号)要求,决定再次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以求标本兼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专项整治各项要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学校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学校食堂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同感、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进一步聚焦2021年以来全县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过程中涉及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此前专项整治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继续纳入整治范围,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三、职责分工

成立随县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沈勇任组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艳阳、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肖晓兵、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向玉琪任副组长,督导股、秘书股、审计股、发展计划股、法制安全股、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后勤办”)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后勤办,李慧林同志兼任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

督导股负责将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秘书股负责全县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和调查处理,明确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违纪违规政策界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等;发展计划股负责制定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财务建账程序,监督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管理;审计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检查,每年对不同类型学校食堂财务审计率不低于20%;法制安全股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导督促各地各校制定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后勤办负责全县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和完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智慧食堂”建设和内务管理,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

四、整治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中旬起至12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根据2022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做好专项整治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学校于6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送随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旭阳。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知立改,6月底前完成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各学校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强化督导检查。随县教育局继续派出督导指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建立健全县局联系学校的全覆盖督导工作机制。把中小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重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项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各地各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逐一销号整改,对发现的中小学校学生餐“微腐败”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4.组织“回头看”。各地各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5.加强制度建设。各中小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制定的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5号)等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县教育局在年底之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教育局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教育局部署上来,以有力整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专项整治成员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靠前指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各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力求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各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每月2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各镇(场)中心学校或县直各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联 系 人:随县教育局后勤办 黄旭阳

联系电话:0722-333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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