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段为2022年10月9日—10月2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段为2022年10月9日—10月25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民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随县辖区内且无犯罪(吸毒)记录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三、认定对象
(一)社会人员
①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需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三)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四、认定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五、认定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考试合格: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学历达标:
①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学历不作提升,可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③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3年及以后考入 “湖北省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认定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教育类研究生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认定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港澳台申请人其他条件
港澳台申请人除具备社会人员其他条件外,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
六、认定程序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经过两个环节,即本人网上申请注册和注册后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注册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则注册信息无效。
(一)网上注册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选择“随州市随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随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认点。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按系统栏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注:请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出现信息填报错误的由填报人自行承担后果)。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填报上传信息的过程中,当输入相应编号后系统会自动链接校验,校验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信息填报完毕。
网上注册时请注意以下填报事项:(系统不能校验的信息,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等级证书》等信息系统不能自动链接校验的,则需要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测试水平等级证书》拍照上传到系统中。现场确认时要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根据已取得的职称证书据实选填,没有职称证书的一律选“无”。
3.专业类别:据实选填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成人教育(即自修、函授、网络培训等)取得的毕业证书均选择“非师范类”。
4.登记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的免冠无头饰正规白底彩色登记电子照片。手机随意拍摄、人工修饰或剪贴克隆的照片均无效。照片不规范的,现场确认时均不予受理。
5.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6.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必须有一个为本人的常用电话并保持畅通。
(二)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时,工作人员对填报信息不准确、上传照片不规范、上传材料不齐全等事项均当场退回修改或补充。
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出具《现场确认委托书》,将申请认定材料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成功的证书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立即退还):
1.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户籍在随县辖区内的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不在随县辖区内的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上可查询的学历证明。
对“学信网”中无法查到的中专学历或2000年以前未上网的学历,则应提供《中等专业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提供《普通话证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体检合格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秋季随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下载相应的《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或者打印后粘贴照片(注:体检表为A4纸正反两面打印,打印出来后在一张纸上,体检时医院会盖公章,特别提醒体检表上有照片处一定要有骑缝章,体检结论处有公章)。
随县教师资格认定约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本县定点体检医院:随州市中心医院、随州市中医医院、随州市妇幼保健院、随县人民医院、随县中医医院、随县妇幼保健院。近一个月内体检结论健康有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注:派出所都有统一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模板,或自行下载附件4表单面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具体以各派出所出具证明为准,我处只认定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程序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6.登记照片。另交1张1寸彩色登记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上传到网上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将照片粘贴至体检表的左上角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员须与授权人签订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事项
1.《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现场确认结束后90日内办结(具体时间视教育部下发证书的时间早晚而定)。申请人可拨打电话咨询证书办理情况,办证结束后会在工作群和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领证通知。认定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可加入随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262797802,加入格式:乡镇+学段+学科+姓名,例如:厉山镇小学语文张某某、尚市镇小学数学王某某。
2.申请人(或委托的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的申请表要及时存入个人档案,领证时也会提醒大家)。
3.交通指引:随州市城区乘503路公交车至随县客运站下车,换乘随县1路公交车至随县人民政府下车,再从随县人民政府沿民主路向东行走300米即到随县政务服务中心。
4.网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咨询电话:确认点电话0722-3567797。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遵守随州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附件: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3.现场确认委托书
4.查询申请表(中国公民)
随县教育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婚否 | 民族 | 一寸照片 | |||||||||||||||
籍贯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 电话 | ||||||||||||||||||
既 往 病 史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
五 官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 正 度 数 | 右 | 签名 | |||||||||||||
左 | 左 | 左 | ||||||||||||||||||
辨 色 力 | 签名 | |||||||||||||||||||
听 力 | 左 耳 米 | 右 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鼻 | 嗅 觉 | 鼻及鼻窦 | ||||||||||||||||||
面 部 | 咽 喉 | |||||||||||||||||||
口腔唇腭 | 牙齿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是否口吃 | 发音是否嘶哑 | |||||||||||||||||||
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淋 巴 | 脊 柱 | |||||||||||||||||||
四 肢 | 关 节 | |||||||||||||||||||
皮 肤 | 颈 部 | |||||||||||||||||||
其 它 | ||||||||||||||||||||
内 科 | 营养状况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血 压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腹部器官 | ||||||||||||||||||||
神经及精神 | ||||||||||||||||||||
其他 | ||||||||||||||||||||
化验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其 它 | 签名 | |||||||||||||||||
心电图检查 | 签名 | |||||||||||||||||||
胸 部 透 视 | 签名 | |||||||||||||||||||
粘 贴 报 告 单 | ||||||||||||||||||||
体 检 结 论 | 负责医师签名: | |||||||||||||||||||
体 检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2.本表适用于除幼儿园类别以外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人员;3.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
附件2
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婚否 | 民族 | 一寸照片 | |||||||||||||||
籍贯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 电话 | ||||||||||||||||||
既 往 病 史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
五 官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 正 度 数 | 右 | 签名 | |||||||||||||
左 | 左 | 左 | ||||||||||||||||||
辩 色 力 | 签名 | |||||||||||||||||||
听 力 | 左 耳 米 | 右 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鼻 | 嗅 觉 | 鼻及鼻窦 | ||||||||||||||||||
面 部 | 咽 喉 | |||||||||||||||||||
口腔唇腭 | 牙齿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是否口吃 | 发音是否嘶哑 | |||||||||||||||||||
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淋 巴 | 脊 柱 | |||||||||||||||||||
四 肢 | 关 节 | |||||||||||||||||||
皮 肤 | 颈 部 | |||||||||||||||||||
其 它 | ||||||||||||||||||||
内 科 | 营养状况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血 压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腹部器官 | ||||||||||||||||||||
神经及精神 | ||||||||||||||||||||
其他 | ||||||||||||||||||||
化验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 | 签名 | |||||||||||||||||
淋球菌 | 滴 虫 | |||||||||||||||||||
梅毒螺旋体 | 其 他 | |||||||||||||||||||
心电图检查 | 签名 | |||||||||||||||||||
胸 部 透 视 | 签名 | |||||||||||||||||||
粘 贴 报 告 单 | ||||||||||||||||||||
体 检 结 论 | 负责医师签名: | |||||||||||||||||||
体 检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2.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指妇科检查项目;3.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
附件3
现场确认委托书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事项。
特委托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全权代为办理,委托期限为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若由此引发相关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后果及责任。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电话:
代办人签字:
代办人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查询申请表(中国公民)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证件名称及号码 | |||||
居住证号码 | 申请用途 | 教师资格认定 | |||
查询时间范围 | 注:全时段信息 | ||||
受托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证件名称及号码 |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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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联 | |||||
受理回执 | |||||
XXX: | |||||
你的查询申请已受理。请于XXXX年XX月XX日凭本回执到XXXX领取查询结果。 | |||||
X 业务编号及二维码 XXX年XX月XX日 |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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