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0、部门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三定职责,县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随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和草场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
3个二级单位: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随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其中,随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另有19个林业管理站为林业局派出机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随县倒峡林检站(现与万和林管站合并),随县洪山林检站(现与洪山林管站合并),随县殷店林检站(现与殷店林管站合并)。
人员编制,林业系统共有编制152人,其中:
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其他5名,借用人员28人,天保聘用人员11人。公务用车3辆。
事业编142名,在职人员136人,退休人员153人。退伍军人15人,二级单位及林业管理站17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随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县县委、随县人民政府关于随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
第三条县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草场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并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飞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草场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和县级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省级及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林业产业相关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组织实施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拟订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监督管理县级林业(草场)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县林业(草场)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场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草场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第四条县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飞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业务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组织编制林业和草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场项目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项目申报,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扶贫及对口援助、统计信息、基金征管、审计稽查、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生态保护修复股(随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并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草)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林木(草)种苗行业管理和良种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的质量监督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智力引进及林业系统有关涉外工作。
(五)森林和草场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地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工作。监督林地和林木毁坏后的植被恢复工作。拟订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草场、石漠化、沙化土地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评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经营利用。负责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林业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案件的审批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林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受理和审批行政审批事项。
(六)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和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发展。负责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森林保险和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扶贫、林业产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提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第五条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2名,总工程师1名。
第六条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随县县委、随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商县委编办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三、2021年预算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65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5.36万元;专户收入(单位往来收入 )803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017.14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6565.5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2306.03万元(人员经费2196.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9.3万元),项目支出4259.47万元。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6565.5万元,较2020年预算总收入6357.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节支的原因。
其中:2021年经费拨款1719.36万元较2020年1529.51万元升12.4%。原因是有人员工资正常升级引起的。
2021年支出预算6565.5万元较2020年支出预算6357.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节支引起的。
2021年项目支出4259.47万元较2020年项目支出4460.7万元下降4%,原因,保运转的原则,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加重引起的。以最终按据实支出办理。
3、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
林业局机关基本支出2021年20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6万元。
林业局机关基本支出2021年208.91万元较2020年161.08万元上升29.69%,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长,正常晋级引起的。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随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执行“无预算无采购”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全系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填报单位 :随县林业局 | 单位 :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合计 | 36+20(项目中车辆) |
因公出国(境) | |
公务接待费 | 19.9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1 |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1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0(项目中) |
其中:公务接待费19.9万元(约3000人、约300批次),较2020年20.6万元下降3%。
全系统三公经费增减原因: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是我们加强内部食堂管理,原则上各级领导检查工作尽量在内部食堂里吃工作餐。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万元、纳入项目其他交通费用119.32万元、吴山林管站2021年预计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在项目中预算20万元,合计155.42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基本支出的是3万元、纳入项目中其他交通费用127.96万元,合计130.96万元。上升18%。主要是吴山林管站2021年预计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所致。
我系统现有公务用车20辆,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业执法,因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相对减少,局机关保留2辆,用于执法和森林资源管护,后因森林防火,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购买一辆森林防火运兵车,二级单位及林管站没有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这部分费用在森林资源管护项目里预算。
2021年车辆购置是吴山林管站2021年预计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在项目中预算20万元。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随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02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213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项),反映下属林业管理站商品和服务支出。森林资源管护(2130207项),反映林业项目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预算)情况说明
我系统2021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总额615.02万元,其中: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防火营房建设492.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2.42万元。
随县林业系统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新增预算)
编制部门:随县林业局
项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新增预算) | 615.02 | |
1、房屋(平为米) | 价值492.6万元 | |
其申:办公用房(平为米) | 1060 | |
2、车辆(台、辆) | 1 | 20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 | |
4、其他固定资产 | 104.42 |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级野生运植物保护两个项目,虽然只有2万元,但对随县林业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项目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封山育林、“精准灭荒”、林业调查等。
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下一步,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
七、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0、部门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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