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保护好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省财政厅下拨随县2022年度的生态公益林的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96万元,用于支付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65.049465万亩的补助之用(其中,鄂财环发[2022]6号中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16万元; 鄂财环发[2022]20号中拨付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57万元; 鄂财环发[2022]20号中拨付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省级补助5万元;鄂财环发[2022]22号中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万元)。
该资金已到我县。按照省里的生态公益林项目要求,2022年5月,我局要求各任务镇(场)开展了自查,6月县局组织了检查,现已达到兑付资金的要求。共计面积650494.65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75959.4亩(国有公益林面积9838.3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面积266121.1亩);省级公益林374535.25亩(国有公益林面积107416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面积267119.25亩)。
补助标准为:国家级国有生态公益林10元/亩,国家级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13.75元/亩(长岗镇15.75元/亩);省级国有生态公益林15元/亩,省级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12.75元/亩(长岗镇14.75元/亩)。
本次公示涉及8454人次,涉及到林权权利人资金8774558.56元。特请社会各方监督。
附:随县2022年国家级及省级公益林补偿给林权权利人资金分配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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