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林业局对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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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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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强、杨勇、孙洪明、何春华、周亮、唐长松、王超、何巧林、蒋双芹、胡艳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管严控杂木收购场所保护封山育林成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管工作,组织专班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数量开展摸底调查。经调查统计,全县现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15个。为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日常监管,县林业局与公安局、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工作方案》,组成三个督办组不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联合巡查工作,重点加大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非法来源木材的收购、流通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二、加强木材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促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组织各乡镇召开座谈会,针对当地森林资源总量严控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数量。二是分片区组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负责人微信群,不定时随机抽查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控数据。三是抽调专人组建三个工作组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违法问题线索。四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力度,严打重处收购加工无合法来源木材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确保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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