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补助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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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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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区建设范围

人工造林建设范围:草店镇、洪山镇、环潭镇、均川镇、尚市镇、唐县镇、万和镇、吴山镇、小林镇、殷店镇。

退化林修复建设范围:国有大洪山林场、洪山镇、均川镇、柳林镇、三里岗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人工造林2000亩,其中草店镇34.20亩、洪山镇40.04亩、环潭镇261.79亩、均川镇132.78亩、尚市镇154.50亩、唐县镇99.08亩、万和镇1143.54亩、吴山镇29.62亩、小林镇44.74亩、殷店镇59.71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其中国有大洪山林场1180.25亩、洪山镇1470.30亩、均川镇887.72亩、柳林镇1023.35亩、三里岗镇1438.38亩。

三、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即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抚育期为3年,即2025年1月至2028年1月。

四、项目投资预算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831.78万元。直接投资827.18万元,人工造林投资为260.84万元,其中:种苗费48.84万元,整地费140.00万元,造林费36.00万元,抚育费36.00万元;退化林修复投资为566.34万元,其中:种苗费26.34万元,整地费216.00万元,补植费108.00万元,抚育费216.00万元;间接费用为4.60万元。

五、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31.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80万元,地方投资51.78万元。人工造林项目总投资260.8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2.43万元,地方投资18.41万元。退化林修复项目总投资566.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37.57万元,地方投资28.77万元。间接费用4.60万元,均为地方投资。

六、效益分析

1.生态效益。项目建成后,将增加人工造林2000亩,修复退化林6000亩。项目区初步形成森林生态屏障,自然灾害产生的频率和强度将逐渐减弱,扩大了野生动物栖居场所,有利于其生存、繁衍,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2.社会效益。较好地解决了贫困人员就业及持续增收问题,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3.可持续影响。使项目区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林种结构得到合理改善,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改善小环境气候,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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