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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林业局致全县广大居民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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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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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森林资源是随县人民发展致富的重要根基,加强森林防火、管护森林资源至关重要。由于多年的封山育林,使我县林地内的枯枝杂草等可燃物异常丰富,森林火险指数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维护广大居民朋友公共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请您予以关注和支持。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不履行防火责任的,对个人处500元~5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条例》加大了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处罚额度,在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防火区,对野外用火的个人处200元~3000元罚款、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酿成3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者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规定,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根本举措。

我县根据《条例》和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将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确定为森林防火关键期。在森林防火关键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为我县森林防火区。坚决做到“十个不准”。不准携带火种上山,不准在山边地头和林区吸烟、打火照明,不准在山上用火烤食物,不准在山上和树林周围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烧荒、烧田埂杂草和树枝树叶,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上山玩火,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山林周边开车和乘车向外扔烟头,不准在山上狩猎、防火驱赶野生动物,不准让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灭火抢险。要广泛组织,人人参与巡山护林,对多发易发的山林要明确专人巡查,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值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要加大对坟山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管控祭祀用品,确保山上无火源,树木无烧痕。

抢险救灾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请您尽己所能,积极主动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以免发生伤害事故。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我们将对造成森林火灾责任人坚决执行“四个不放过”即(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各种违反《护林防火戒严令》行为,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拘留。居民朋友对野外违法用火以及酿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查证属实给予适当奖励。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我们的报警电话:3339156

广大居民朋友们、父老乡亲们:“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了随县山川秀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保护绿色家园做出自己应有贡献!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

随县林业局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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