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林镇清真寺完善建设资金缺口的报告”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真寺是穆斯林群众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小林清真寺在小林镇回族群众共同努力和政府民宗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完成主体大殿建设。
我国宗教政策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多年来,市、县两级民宗部门采取各种途径,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小林清真寺的建设给予了大量支持。当前,上级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将宗教场所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所以,我局无法将该清真寺建设缺口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议您可向省伊斯兰协会和信教公民争取自愿捐资。
特此答复。
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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