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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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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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管委会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0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县民政局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和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加大政策创制力度,不断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做好民政工作的首要遵循,贯穿于2020年全县民政系统各项工作中,对标对表“三个聚焦”“三个基本”,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奋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提质增效。


二、坚决打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持之以恒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5.加强新形势下民政领域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养老、福利机构、婚姻登记场所常态化防控,严防民政领域疫情反弹。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通知》(随新防指〔2020〕41号)要求,做好恢复服务前“五个到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返岗返院“三个条件”“三大流程”,安全有序做好养老、福利机构恢复服务工作。


6.继续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文件精神,对低保、特困、孤儿、重度残疾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及时给予帮扶救助。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照料缺失的困难对象,要逐一明确监护人或照料人并督促履行监护、照料责任,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三、坚决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7.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全面落实《湖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对未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量化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


8.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效率。简化贫困户申请临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环节,直接根据临时困难情形和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着力防范已脱贫群众返贫。


9.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认真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民政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及纪委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联系帮扶人员)信息台账,完善协议管理,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认真落实“单人施保”、重点保障、渐退制度、死亡人员退出、公示公开等规定。


10.牵头做好“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地落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职责,推进工作落实。


四、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1.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扎实做好2019年度电视问政反馈问题整改,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督查,每年度组织一次评估考核,促进全县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健康可持续发展。

12.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完成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冬暖工程”、“平安工程”。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每季度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一次安全督导。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农村留守老人探访制度,按照“四有+X”的模式,探索发挥X(老年协会、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3.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革。按照《湖北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农村福利院建设布局和功能调整,创新社会化运营机制,实现城乡特困对象按失能、半失能、能自理分类集中兜底供养。


五、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14.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关爱保护工作。抓好孤弃儿童养育情况排查整改,监督落实家庭养育监护职责,及时将脱离监护的孤弃儿童纳入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


15.加强儿童关爱保护。优选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儿童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跟踪和队伍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大学生申报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确保政策保障不落一人。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治理

16.加强政策创制。认真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建设工作,研究落实具体实施细则。


17.开展创新实验。开展城乡社区公益创投活动,通过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优势,打造试点参与“红色物业”创建,推进“三社联动”,推选不少于1个项目参加省民政厅公益创投大赛。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


18.加强群众自治。2020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村规民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选取1至3个村(社区),探索建立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主要内容的积分制试点,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认真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七、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19.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换届等工作,同步开展党建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实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0.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规范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设计、购买程序、项目评估,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完成社工考前培训,力争2020年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大幅增长。


21.促进志愿服务工作发展。完成2020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常住人口13%目标任务。年底前至少每个村成立一家志愿服务组织,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建设发展随县慈善总会,加强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和信息公开。


八、稳妥做好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22.扎实推进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加大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督导力度,确保完成2020年勘界任务。


23.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创建。落实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要求,配合推进1条省级界线(豫鄂线),1条市级界线(襄阳随州线)界线联检工作。


24.推进地名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对不规范地名的整改。加快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任务,确保全县地名普查档案通过省级验收。


九、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5.增强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随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26.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重点抓好随县殡仪馆项目建设工作,新建3处以上标准化城乡公益性公墓,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认真做好疫情期间殡葬善后工作。


27.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落实每月信息比对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对象精准、发放及时,应补尽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落实3-6月残疾人“两补”增发工作。


28.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继续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杜绝婚姻登记场所从事有偿服务。开展跨区域补发结婚证工作,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工作创新。推动婚俗改革,做好网上预约、微信预约工作。全面开展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全文扫描工作及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


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9.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


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县委具体措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0.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民政业务紧密结合,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压实局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责任,构建完整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重一大”决策等规章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团、档案等工作。


31.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开展支部工作季度督导,抓好党员培养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健全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坚持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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