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4年12月31日前经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2024年6月30日前经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3月31日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等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于5月31日前直接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接受年度检查。
三、年检内容
(一)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
(三)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
(五)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
(六)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七)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
(八)财务管理情况;
(九)年度开展“五个助力”、援藏援疆、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公益活动情况;
(十)年度开展节庆、展会、论坛等情况;
(十一)接受监督及表彰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四、年检工作流程
(一)搜索。百度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首页“特色服务”栏目,选择“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按照社会组织类别选择“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对话入口。
(二)登陆。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后,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账号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为原年检密码(忘记密码的可通过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找回)。如法人用户登陆时提示“此账号不存在”,须先使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注册自然人用户,然后再使用社会组织登录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法人用户。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
(三)填报。进入年检系统后,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填报前先核实基础信息,按照要求进行修正)。填写完成后提交网上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重新补充填写。
五、提交材料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网上审核通过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2024年度)》;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查表》。
六、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
为提高年度检查工作实效,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所涉事项进行抽查,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检查结论。
联系电话:0722-3339928、333873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