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是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的 “必答题”关键之举,是落实强县工程的有力之举,是推进随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之举。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领域的“小宪法”,是村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性约束机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的工具箱和服务和管理村民的重要依据。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县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解决部分村规民约、存在的内容空泛、制定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等问题,我们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和要求,指导全县基层深入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主要从明确主要内容、遵循制定程序、加强监督落实、强化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内容开展, 我县先后于2018年和2021年全县村级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指导各地多次修订村规民约和,已形成抓村规民约工作的长效机制。
村规民约主要包括正面倡导和负面约束两个方面的内容。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适当、合理的惩戒措施。正面倡导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建设平安乡村、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7个方面。正面倡导的内容注重与时俱进、解决实际问题,如将“实行垃圾分类”、“文明饲养宠物,规范养犬行为”列入了维护公共秩序的具体内容。负面约束主要是针对本地区、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抵制、约束要求,如婚丧陋习、天价彩礼、滥办酒席、孝道式微、懒汉行为、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为抓好村民公约抓好抓实,落实三项监督落实措施:一是加强指导考核。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指导,将其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村“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监督,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建立履约评议和公示制度,强化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三是完善奖惩机制。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文明家庭创建、模范村民评选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对违反村规民约、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示通报、适当惩戒,同时在评优评先、诚信评级等方面予以约束,督促纠正,切实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
注重把握村规民约制定的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者修订,县、乡党委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合法合规。制定或者修订程序合法,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内容。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民共同意愿。四是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村民素质等因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简便易行,避免千篇一律。
严格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一是征集民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二是拟定草案。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草案,同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三是提请审核。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将草案修改完善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四是审议表决。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乡镇党委、政府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民会议审议、表决。五是备案公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应当于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乡镇党委、政府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村规民约、经乡镇党委、政府合法性审查、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后予以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共同缔造的今天,民政部门坚持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构建基层治理体系,紧紧围绕“党的领导有效落实、群众基本需求有效满足、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基层群众自治有效开展”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指导优化基层治理单元、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基层治理创新试点为载体,着力优化基层治理单元,着力健全议事协商机制、积分激励机制、公益创投机制、“三方联动”机制、“五社联动”等工作机制,强化村规民约对于增加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服务和管理能力,籍以村民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充分发挥其在道德教化、伦理约束、文化引领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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