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将随县2025年社会救助调整标准公示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救助标准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17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615元/人・月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维持2024年标准,1190元/人・月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维持2024年标准,1080元/人・月
孤儿养育标准:维持2024年标准,分散供养1600元/人・月,集中供养2560元/人・月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分别低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1.5倍(即城市低于 925.5元/人・月,农村低于922.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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