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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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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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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三、内设机构

四、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收支总体说明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九、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 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构成

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名。内设机构:综合股、政策法规股、开发指导股、社会扶贫股。

二、 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核。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四)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和检查指导。

(五)组织开展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口驻村扶贫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县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拟订全县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八)承担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本年度决算总收入8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6万元。

(二)本年度决算总支出8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本年度决算总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接待人数160人,次数16次。比上年度下降了5.5%。

四、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用共支出9.87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1.35万元, 会议费0.9万元,  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工会经费2.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涉及重点项目1个,资金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自评结果:本级精准扶贫工作经费48万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万,执行数48万,完成预算100%;

本部门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成绩良好。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满意度高,达到预定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无采购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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