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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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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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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承担县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市场信息化与交流合作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2.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3.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对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5.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以及农业援藏援疆等工作。

起草食用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用菌产业生产投入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用菌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6.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农垦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起草全县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协调农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垦区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指导垦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7.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9.种植业股(农药管理办公室)。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县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10.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11.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2.农业机械化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13.农田建设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随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总经济师1名,工勤编1名,离退休人员8名。其中: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8人、工勤1人。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5.4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71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05.4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71万元,增长2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4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05.4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71万元,增长27.4%。其中:基本支出470.44万元,占本年支出66.69%;项目支出235万元,占本年支出33.31%。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5.4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8.64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5.4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8.6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64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类)支出470.44万元,占66.69%;病虫害控制(类)50万元,占7.09 %;农产品质量安全(类)185万元,占26.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9.65万元,支出决算为70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4%。其中:

1.行政运行(类)。年初预算为33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7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没有做到全额预算。

2.病虫害控制支出。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9.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2.17%。较上年减少18.7万元,下降39.3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更新公务用车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均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35.03万元,支出决算为23.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8.31%;较上年减少17.73万元,下降42.5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维护费用减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维护费用减少,车辆购置费用减少。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5万元,主要是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保养及加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市上级部门领导开展工作调研及检查;乡镇政府农业相关部门开展三农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3个,5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125.15万元减少6.77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2.3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7.7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级防疫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执行数50万,完成预算100%;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预算数185万,执行数185万,完成预算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动物防疫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县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二是全年未发生畜产品安全事件;三是全年非洲猪瘟防控整体平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防疫队伍的培训。

农产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预算数185万,执行数185万,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宣传培训,共计400多人次。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共计完成1065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三是对18个乡镇开展基层农产口质量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增加检测次数,确保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请对每个自评项目进行综述,并将《2023年度项目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成绩良好。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满意度高,达到预定目标。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社会保障及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动物本级防疫经费、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大农业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

3、2023年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将提升部门责任意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促进农业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预算185万元,项目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检测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宣传培训;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进行技术指导;完成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风险检测、监督检测等;对18个乡镇开展基层农产口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随县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2023年检测合格率97.5%。2023年检测合格率98%,检测合格率逐步提高,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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