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 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乡村 振兴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 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 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 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 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 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区域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 估工作,指导、监督中央和省级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推 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 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
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提出促进大 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 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 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 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 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 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 管理。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 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 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 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 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 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 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种业振兴。组织实施兽 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 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推 动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 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 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推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农村 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 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 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 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 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 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 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场信息化和交流合作股)。负责机关日常 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 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 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 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 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工作方案。 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 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 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 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
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 目。承担农业援藏援疆工作和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二)人 事 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 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 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三)法规股。承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 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答 复、行政诉讼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 作。负责本单位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四)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 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 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 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 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 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组织开展 内部审计。
(五)帮扶股(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承担防止返贫监测 和帮扶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 续扶持。协同推进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 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 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拟定推动
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区域协调 发展。组织开展区域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
(六)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办公室)。起草种植业发展 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 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 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 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县农情信息。 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 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种业振兴。组织实施农 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 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工 作 。
(七)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 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 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 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 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 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八)渔业渔政管理股。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 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 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 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牵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 制,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九)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股(农产品加工指导股)。组织 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策划乡村产业项目,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 链建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 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 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组织协调食用菌产业发展。
(十)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和农垦股(乡村建设促进股、科技 与人才股)。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 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 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起草全县农垦经济 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 代农业建设。指导协调农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垦区完成上 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指导垦区农业资源开发 利用 。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 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深化共同缔造 引领,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 术引进、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 物安全。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 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 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
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和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 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培训工作。
(十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 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 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 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 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 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十二)监督检查股。 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 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重要文 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单位定点帮扶工 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 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 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 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 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 业安全。
(十五)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 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 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 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 作 。
(二)人员构成
机关:随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3人、工勤2人。
直属单位15个二级单位分别是:随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随县农机技术推广站、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县植物保护站、随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随县生态能源技术推广站、随县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随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随县吴山种菜牛场、随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随县乡村振兴信息中心、随县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其中:在职人员128人、退休人员90人;事业工勤编制人数2人;事业单位改革设置公益一类单位15个。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系统汇总479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954.65万元,其他收入184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722.28万元,减少88.45%。主要原因:项目收入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支出预算汇总479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95万元,项目支出2313.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6722.28万元,减少88.45%。主要原因:项目收入预算减少。
2025年随县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4795.65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45万元,农林水支出4000.5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39万元。较上午总计减少36722.28万元,减少88.45%。主要原因:项目收入预算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54.65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37112.28万元,减少92.6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45万元,农林水支出215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5年农业系统汇总纳于一般公共预算运行费共计174.34万元,其中办公费26.5万元,印刷费5.4万元,水费3.21万元,电费11.55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17.15万元,维护费1.4万元,会议费3.08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2.18万元,福利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1.99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30.59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总额149.65万元增加了24.69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它交通费用和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无本级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含二级单位)房屋面积共有9128平方米,机关共有车辆3台,二级单位共有车辆6台,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台,工具车5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机关资产总额总额216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971.4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94.6万元,现有公用车辆3台,2025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年初2199.3减少33.33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为:本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3万元。
1、公务接待费7.6万元,同上年增加0.1万元,同比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接待增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同上年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后,维修成本减少。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
4、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5年无本级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社会保障及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经费、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老区建设工作经费、《红色革命在随县》编印费、农机号牌工本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工作经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经费、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测土配方施肥问题整改工作经费、农经试点工作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大农业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
3.2025年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促进农业工作的顺利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5年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经费30万元,项目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检测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宣传培训;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进行技术指导;完成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风险检测、监督检测等,确保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随县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20223年检测合格率98%。2024年检测合格率98%,检测合格率稳定,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二)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其中办理购机补贴机具2500台,办理报废补贴机具1500台,发放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3000万元
(三)定点屠宰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预算数5万。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县定点屠宰量率达100%,无私屠滥宰现象.二是屠宰企业正常营业率达100%,生猪产品检疫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98%。
(四)农经试点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预算数30万。完成"小田并大田"试点,提升"小田并大田"新建项目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力争2025年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60%以上。
持续稳定我县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推进国家级试点。
农村集体财产权属归位工作试点:全面完成集体财产权属归位管理试点工作,实现事务分离、财产分管、账务分设、规范核算,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农村集体资源生产信息化推动全面清产核资试点:全面清查村级、组级资源资产,及时入账管理,规范产权交易,依托"湖北数字农经平台"中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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