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农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局机关有关股室: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推进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随农办[2022]7号])文件中关于“确保完成全年农产品定量检测每千人1.5批次的工作任务要求”,我局制定了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配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监测合格率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工作、菜篮子等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镇(场)农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积极向政府汇报,根据年度检测任务安排监测经费。各受检部门要按照省、市级监测方案的规定,如实提供本地受检单位名单,加大对种养殖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等环节的抽样,积极配合部省市相关机构抽取样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科学筹划,认真实施。
各镇(场)农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要组织专班、科学筹划、制定好本地监测方案,组织实施,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完成全年农产品定量检测工作任务。要参照省市监测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特色,优化监测品种和指标,严格落实随机抽样,并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单位和小散农户纳入监测范围。我局根据监测结果农要加大检打联动力度,对监测反馈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跟进开展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力度。各地要积极参谋当地政府,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溯源查处等工作。
三、强化协作,确保实效。
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承担监测任务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相关标准和方法,规范抽样检测程序和工作人员行为,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对检出的不合格样品要按照程序及时通知受检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做好测源查处工作,提高依法查处的时效性。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按照县政府防控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开展监测抽样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如有突发疫情,可推迟抽样时间,或委托受检地相关机构代为抽样。在监测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892。
电子邮箱:1181859901@qq.com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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