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公共机构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依照《随县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建立统一台账,加强用水消耗统计工作。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二、 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漏,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三、 加强单位食堂用水管理,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阀门、水龙头的出水量。
四、 加强用水设备检修。加强对供水供热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五、 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
六、禁止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公共机构财务部门对发生的任何刷(洗)车辆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 实行定额管理。按照单位性质、业务量和各年度能耗状况,科学确定本单位年度水耗总量、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水耗定额。
八、每年要结合节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水目标完成。
九、 张贴节水标识,公布维修电话。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并公布维修电话。发现跑、冒、漏或其他浪费情况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报修时要说明准确地点。对报修情况维修部门要及时解决。
十、 加强节水宣传。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对水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能责任心。加强用水管理,利用每年6月份“世界无水日”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教育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用水、自觉节水,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十一、 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广泛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
十二、 定期开展节水评比活动。对在节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用水定额严重超支的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
十三、 加强用水统计分析。指定专人负责水消耗季度和年度统计汇总和分析报告工作,每季度和年度水消耗情况统计汇总及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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