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7月20日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要求,为持续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满足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结合随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新阶段,按照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力度不减。
二、把握政策要点,加大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切实抓好落实。对已发放且未到期的原扶贫小额信贷产生的利息全额贴息到2025年底,对过渡期内已发放,且过渡期后到期的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继续享受贴息政策。各地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全面摸清域内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情况,满足新增贷款需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确保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对象实现“应贷尽贷”。
三、加强监测分析,严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底线。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监测、分析,紧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排查核查,严禁“搭便车”“户贷企用”等违规问题,及时掌握贷款集中到期、逾期等风险情况,重点关注还款压力较大及不良贷款率较高人员,做到早监测、早干预、早安排,确保按期还款。银行机构要健全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批流程和内控管理,认真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做好贷款风险防控、清收处置等工作。
四、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责任分工,加大工作统筹、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监测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各镇村要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应贷尽贷。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好财政贴息资金,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向银行机构提供和更新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名单等信息。金融机构要做好扶贫再贷款按规定展期工作,满足合理的展期需求。
五、强化督办力度,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扎实推进。各地要积极与镇农商行对接,压实主体责任,紧盯任务目标,拿出过硬举措,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有效推进。要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年度贷款发放目标任务完成率低的,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开展跟踪式督导,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和管理工作,为保障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发挥积极作用。
中共随县县委农办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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