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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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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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发文件。根据《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县双随机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随县农业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县农发[2023]20号)文件。 

2.制定抽查事项。2023年度随县农业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制定、细化了全县农业和市场监管执法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对象、比例、方式、时限及工作要求。按照2023年全县农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对农药生产经营者、肥料生产经营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等农业行业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为保障上述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相应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3.细化抽查事项。抽查对象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登记注册且存续的农业行业市场主体;全年抽查覆盖比例不低于3%;本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须于11月中旬前完成。涉及抽查类别为: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等7类。抽查对象分别为:农药生产经营者、肥料生产经营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等五类农业行业市场主体、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主体、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单位。

4.具体抽查情况。随县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部门联合抽查13家农业行业市场主体,其中农药经营主体1家、种子经营主体3家、肥料经营主体1家、兽药经营主体1家、饲料经营主体5家、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主体1家、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主体1家。2023年7月上中旬、9月上旬,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随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组织随机抽出的相关执法人员分别对这13家经营主体实施了现场检查,对经营主体的有关许可证件、现场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进行了现场确认。

5.公示情况。其中涉企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情况。按照安排,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分别于7月底、9月上中旬将县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13个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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